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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
东华大学接受浙江国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开展对浙江国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经浙江国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报批前信息发布,公开环评内容。
浙江国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东华大学对现阶段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浙江国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海淀路360号
(3)项目所属行业:C291橡胶制品业
(4)项目内容:浙江国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建设项目拟租用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海淀路360号的厂房作为生产场所,主要生产汽车用橡胶密封件。该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设有生产车间、办公场所及食堂等。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噪声和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等。经评价分析,只要采取严格的环保治理和管理手段,其环境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的减缓。因此有理由认为: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持之以恒加强管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见链接
(2)查阅期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概要
(1)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国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海淀路360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女士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88897788
5、评价机构概要
(1)评价机构名称:东华大学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4号
(3)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4)评价机构联系人:高老师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62373312,11154631@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反馈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请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2)反馈时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件以邮戳为准)。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