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2014年9月9日、2014年9月10日、2014年9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经发函询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并自查后确认,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2014年9月9日、2014年9月10日、2014年9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发函询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农垦集团并自查后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农垦集团不存在其他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未来三个月内亦不会策划实施前述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13465, 60.00, 0.45%)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