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60%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011.20.90、4011.70.00.00.00、4011.80.00.00.00和4011.90.00.00.00。
据悉,2004年8月20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
2005年8月20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终裁并开始征收到岸价60%~87%的反倾销税。
2017年12月2日,土耳其原经济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到岸价的60%。
2022年11月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公告,应土耳其国内企业申请,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