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应诉企业森麒麟泰国复审终裁单独税率为1.24%;另一家强制应诉企业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终裁单独税率为6.16%;其他泰国出口美国的轮胎企业终裁税率为4.52%。
相较于原审,终裁税率大幅降低,将对我国在泰国建厂轮胎企业的营运能力和订单获取有较大提升,同时快速提升产品竞争力。
青岛森麒麟轮胎、玲珑轮胎等均发布公告,通报了这一结果。
森麒麟轮胎表示,该单独税率的取得,表明森麒麟泰国运营管理的合规性及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本次复审终裁税率发布之前,森麒麟泰国作为原审调查的非强制应诉企业,适用其他泰国出口美国的轮胎企业的原审税率17.06%。
本次复审终裁税率发布之后,森麒麟泰国作为强制应诉企业,将适用单独税率1.24%,该结果较原审税率大幅下降,同时森麒麟泰国也将成为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出口美国单独税率最低的企业。
作为森麒麟核心海外基地、重要的盈利引擎,森麒麟泰国公司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有望大幅提升。
情况介绍
2020年6月29日,美国商务部启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的反倾销原审调查,该次原审调查周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共12个月,原审调查强制应诉的两家轮胎企业分别为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及玲珑轮胎(泰国公司)。原审调查终裁结果: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原审单独税率为14.59%;玲珑轮胎(泰国公司)原审单独税率为21.09%;其他泰国出口美国的轮胎企业原审税率为17.06%,其中公司子公司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适用 17.06%的原审税率。
2022年9月6日,美国商务部启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的反倾销复审调查,本次复审调查周期为2021年1月6日-2022年6月30日共18个月,森麒麟泰国作为本次复审的强制应诉企业之一,聘请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及其美国合作律所协助公司积极开展本次复审应诉工作。2023年7月,美国商务部公布本次复审的初裁结果:森麒麟泰国复审初裁单独税率为1.24%;另一家强制应诉企业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初裁单独税率为6.16%;其他泰国出口美国的轮胎企业初裁税率为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