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产品包括周长为60厘米~180厘米(含)、180厘米~240厘米(含)以及无限长度的梯形横截面(V型凹槽除外)硫化橡胶传送带,涉及土耳其税号4010.32、4010.34和4010.39项下的产品。
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及证据材料。
案件背景:
2006年5月13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中国、印度和越南的硫化橡胶传送带,启动反倾销调查。
2007年3月31日,土耳其开始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分别征收5.04美元/千克、3.5美元/千克、4.5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
2012年3月20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
2013年3月15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终裁,第一次延长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
2018年3月2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2018年10月16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中国、印度和越南硫化橡胶传送带征收反倾销税,税额均为3.15美元/公斤。
橡机资讯来源:橡胶轮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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