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橡胶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指南指出,橡胶制品业一直是山东省优势产业之一,其生产能力、产量和科研开发能力多年来一直居全国各省市之首,山东省是我国的橡胶大省,耗胶量占全国总耗胶量的 40%,橡胶制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对大气环境具有较大危害。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发布的《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全省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50.07万吨,其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排放VOCs 4.20万吨,在所有行业中位居第三,占总排放量的8.38%。2022 年 3 月,轮胎制造业被明确列入《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 2022 年版)》 ,实行严格管控。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地方特色企业环境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健康绿色发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指南,提出了山东省橡胶制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可对企业进行有效的指导,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可靠的依据,对于橡胶制品业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对于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核发及监管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