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巴西经济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南非、日本、韩国、俄罗斯和泰国的乘用车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从商务部获悉,此次反倾销复审调查,是应巴西轮胎产业协会的申请做出的。
该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20.90,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4月-2019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4月-2019年3月。
多家中国轮胎企业在泰国建有工厂,有可能受到此次调查影响。
2014年11月24日,巴西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乘用车轮胎,做出反倾销终裁。
除住友橡胶外,这些地方的轮胎企业出口巴西,均被征收不等额的反倾销税。
据了解,巴西作为金砖国家之一,拥有巨大的轮胎市场。
其对中国轮胎的反倾销调查,同样持续多年,且涉及各大类产品。
今年7月,巴西经济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轮胎,做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他们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