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底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2017年底前,重点地区其他城市基本完成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
2018年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表示,今年秋冬季强化督查执法力度会进一步加大,主攻方向为“两散”。其一就是明确要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清理工作。田为勇说,总体目标只有一个,即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天气的出现。
环保、轮胎企业
“散乱污”企业主要包括:
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它们普遍无工商、土地、环保等手续,生产过程大都存在违法生产、超标排放、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