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玲珑轮胎震撼上市,刚刚上市就连续三天出现了涨停的情况,这三天分别是7月11日、12日、13日,三日加仓增幅最大成为主力牛股。但是玲珑轮胎股票于2016年7月11日、7月12日、7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66;公司证券简称:玲珑轮胎)于2016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举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上市仪式。玲珑轮胎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确定为12.98元/股;总股本:120000万股;上市股本:20000万股。玲珑一上市就取得了开门红,开盘最低价为15.58元/股;最新价格为18.69元/股;涨跌幅%:43.99。
玲珑轮胎针对该情况与7月13日也发布了公告,公告中称:
山东玲珑轮胎(30.110, 2.74, 10.01%)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11日、7月12日、7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出现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未出现大幅波动。
(二)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其他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市场传闻。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来源中国轮胎商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