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美国联邦发布的公告,由于美国商务部宣布将对华卡客车轮胎的反倾销调查初裁时间延期至8月26日,所以该案终裁时间或将推至12月11日。6月7日,美国对华卡客车轮胎“双反”案件申请人在反补贴调查程序中提起了紧急情形申请。因此,美国商务部或将在对华卡客车轮胎反补贴初裁中就紧急情形作出裁决。为此,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呼吁轮胎企业不要集中出口。
如果美国商务部裁定有紧急情形存在,会对中国轮胎企业在反补贴初裁前3个月的出口货物,按照初裁结果追溯征收3个月的保证金。律师提醒,强制应诉企业有充分的抗辩机会,应准备相关抗辩数据。
据了解,在美国对华乘用及轻卡轮胎“双反”案中,美国申请人也提出了紧急情形申请。2015年1月21日,美国商务部初裁裁定,对于强制应诉企业赛轮和佳通,因其提交的出口数据显示在立案前后其对美出口未出现急剧增长态势,故对这两家企业未认定紧急情形;而对于所有其他企业则认定对美出口在立案前后的增长超过15%,有短期内急剧增长态势,故认定存在紧急情形。
由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等商协会组织出口轮胎企业进行了积极的损害抗辩,2015年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乘用及轻卡轮胎“双反”损害投票时,认定中国轮胎对美国产业存在实质性损害,同时认定不存在紧急情形。
(来源中国橡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