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6年第38号公告,决定在4月~10月组织开展出口轮胎和进口安全套、童鞋等商品监督抽查工作。
自2013年8月15日起,汽车轮胎,工程机械轮胎,摩托车和自行车轮胎、内胎,安全套等乳胶制品以及橡塑鞋等,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此次对出口轮胎和进口安全套、童鞋等目录外产品实施监督抽查,质检总局目的是全面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监督抽查工作由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具体实施,进口商品抽查地点是进口口岸、进口商品集散地和收用货单位所在地;出口商品抽查地点是生产企业、出口口岸和出口商品集散地。
2016年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商品品种和要素
(来源中国橡胶网)